夫妻守则
作者:臭老婆 日期:2010-06-15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使夫妻双方恩爱有加,和谐相处,心情愉快,共同繁荣家庭,特制定本守则。
第二条 夫妻双方按照本守则严格执行,如若违反本守则,罚包家务劳动一周,视情节严重与否可另行加减。
第二章 分工
第三条 本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,丈夫为家长,对家庭繁荣承担主要责任。家庭重大事项(如固定资产投资、家庭发展规划、大额资金支出等)丈夫享有决定权,妻子享有提议权。家庭一般事项(如日用物品添置、衣物采购、小额资金支出、家庭琐碎小事等)妻子享有决定权,丈夫享有建议权。
第四条 家务由双方共同承担,做饭本着谁有时间谁做的原则,一方劳动时,另一方须打下手、陪聊天、不时发出赞美等。
第三章 相处
第五条 要接受对方的缺陷,永远不要互相“挑毛病”,不要试图互相再教育,有旁人在场时不得互相批评。但当对方有错时,要委婉提出,让对方勇于改进,双方互相进步。
第六条 学会互相尊重,虚荣心、攀比心要控制在30%以下,不得批评对方的外貌, 不得批评对方不会赚钱或不会持家。
第七条 夫妻双方要在工作、生活上给予对方支持,要时刻关心对方,不准不管不问,对方不顺心,要循循善诱、帮忙分析,提出建设性方案若干。
第八条 夫妻双方要多交流。要经常坐在一起,看电视、看电影、游玩,互相讲述开心、激动的事,保持夫妻关系的温暖。要定时交流,在没有特殊情况下,每天晚上至少聊天15分钟,每周至少过两次两人世界的活动,每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约会,每年至少去短时间旅游一次,每三年至少安排5天以上的旅游一次。
第九条 丈夫每天至少要跟妻子说1遍“老婆我爱你”或“老婆好漂亮”或“老婆好能干”,妻子每天至少要跟丈夫说1遍“老公我爱你”或“老公好帅”或“老公真棒”,可在一天的任何时间,而且赞美必须自然、真诚。
第十条 夫妻要在每年的情人节、对方生日、结婚纪念日向对方送礼物;
第十一条 夫妻要定期一起去采购衣服,保持良好形象,购买衣服时,双方要互给意见,不得应付了事。
第十二条 要共同营造良好的夫妻氛围。如先下班回家的一方,要为对方开门并在门口迎接;要在对方不开心的时候逗对方笑;吃饭的时候丈夫要为妻子夹菜,妻子要为丈夫盛饭……
第十三条 夫妻双方不能限制对方和异性交往,但不得隐瞒与异性交往或联系的事,任何一方都得主动报备,不准存在一丝暧昧关系。经对方允许下,双方可以看对方的邮件、QQ聊天记录、手机短信、纸质信件,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,不能随便怀疑,指责。不得翻旧帐。
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出差、应酬或身在异地,需提前向对方报备,每天至少打一个电话报告情况,回复对方短信或电话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。出外应酬时,回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零点,否则不论什么原因都要写出书面检查,并采取实际行动,直到对方说“好吧,这次就饶了你了”。
第十五条 珍惜自己和亲人的健康。要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。每三年至少做一次体检。在对方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,另一方要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。在妻子每月不舒服的几天,丈夫要主动承担所有的家务并照顾妻子。要关心双方父母的身体状况,在父母不舒服时,要做出利于父母身体康复的实际行动。
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要时刻孝顺对方的父母,不得指责任何一方父母,尊重父母。每个月至少打一次电话给双方父母,每年至少回家两趟,每年至少给双方父母各买一样礼物。所有发生婆媳关系不合、丈母娘和女婿关系不合等家庭纠纷,小辈应承担更大的责任。
第四章 吵架
第十七条 双方要本着互相忍让,互相敬重的原则,不得吵架。
第十八条 万一吵架,无论过错,不得说污辱性的言语,不得离家出走,不和对方说话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,任何一方不可因吵架而破坏家庭设施。过错一方要写出书面检讨,如不能达成谁是过错方的一致意见,双方都必须作出检讨。
第五章 赚钱与花钱
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财产共同治理,家庭财政由妻子具体经办。双方不得隐瞒各自的财政状况,不得私设小金库,每半年相互通报财政收支情况。
第二十条 本着为家庭着想的原则花钱,以俭约为准绳,每一笔大额花销(超过500元)需向对方报备,双方经相互商量后共同决定。遇有争议的,遵循第三条原则,1万元以下妻子具有最终决定权,1万元以上丈夫具有最终决定权。
第二十一条 在孝敬双方父母、亲人上,以做到礼仪、先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为准则,不得为了面子,铺张浪费,真诚胜过金钱。要以做到双方平均支出平衡为佳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本守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修改与补充。
第二十三条 夫妻双方必须熟读本守则,如发生忘记守则的情况,须罚抄忘记条款10遍。
第二十四条 本守则存在争议之处,由妻子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 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第一条 为了使夫妻双方恩爱有加,和谐相处,心情愉快,共同繁荣家庭,特制定本守则。
第二条 夫妻双方按照本守则严格执行,如若违反本守则,罚包家务劳动一周,视情节严重与否可另行加减。
第二章 分工
第三条 本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,丈夫为家长,对家庭繁荣承担主要责任。家庭重大事项(如固定资产投资、家庭发展规划、大额资金支出等)丈夫享有决定权,妻子享有提议权。家庭一般事项(如日用物品添置、衣物采购、小额资金支出、家庭琐碎小事等)妻子享有决定权,丈夫享有建议权。
第四条 家务由双方共同承担,做饭本着谁有时间谁做的原则,一方劳动时,另一方须打下手、陪聊天、不时发出赞美等。
第三章 相处
第五条 要接受对方的缺陷,永远不要互相“挑毛病”,不要试图互相再教育,有旁人在场时不得互相批评。但当对方有错时,要委婉提出,让对方勇于改进,双方互相进步。
第六条 学会互相尊重,虚荣心、攀比心要控制在30%以下,不得批评对方的外貌, 不得批评对方不会赚钱或不会持家。
第七条 夫妻双方要在工作、生活上给予对方支持,要时刻关心对方,不准不管不问,对方不顺心,要循循善诱、帮忙分析,提出建设性方案若干。
第八条 夫妻双方要多交流。要经常坐在一起,看电视、看电影、游玩,互相讲述开心、激动的事,保持夫妻关系的温暖。要定时交流,在没有特殊情况下,每天晚上至少聊天15分钟,每周至少过两次两人世界的活动,每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约会,每年至少去短时间旅游一次,每三年至少安排5天以上的旅游一次。
第九条 丈夫每天至少要跟妻子说1遍“老婆我爱你”或“老婆好漂亮”或“老婆好能干”,妻子每天至少要跟丈夫说1遍“老公我爱你”或“老公好帅”或“老公真棒”,可在一天的任何时间,而且赞美必须自然、真诚。
第十条 夫妻要在每年的情人节、对方生日、结婚纪念日向对方送礼物;
第十一条 夫妻要定期一起去采购衣服,保持良好形象,购买衣服时,双方要互给意见,不得应付了事。
第十二条 要共同营造良好的夫妻氛围。如先下班回家的一方,要为对方开门并在门口迎接;要在对方不开心的时候逗对方笑;吃饭的时候丈夫要为妻子夹菜,妻子要为丈夫盛饭……
第十三条 夫妻双方不能限制对方和异性交往,但不得隐瞒与异性交往或联系的事,任何一方都得主动报备,不准存在一丝暧昧关系。经对方允许下,双方可以看对方的邮件、QQ聊天记录、手机短信、纸质信件,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,不能随便怀疑,指责。不得翻旧帐。
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出差、应酬或身在异地,需提前向对方报备,每天至少打一个电话报告情况,回复对方短信或电话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。出外应酬时,回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零点,否则不论什么原因都要写出书面检查,并采取实际行动,直到对方说“好吧,这次就饶了你了”。
第十五条 珍惜自己和亲人的健康。要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。每三年至少做一次体检。在对方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,另一方要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。在妻子每月不舒服的几天,丈夫要主动承担所有的家务并照顾妻子。要关心双方父母的身体状况,在父母不舒服时,要做出利于父母身体康复的实际行动。
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要时刻孝顺对方的父母,不得指责任何一方父母,尊重父母。每个月至少打一次电话给双方父母,每年至少回家两趟,每年至少给双方父母各买一样礼物。所有发生婆媳关系不合、丈母娘和女婿关系不合等家庭纠纷,小辈应承担更大的责任。
第四章 吵架
第十七条 双方要本着互相忍让,互相敬重的原则,不得吵架。
第十八条 万一吵架,无论过错,不得说污辱性的言语,不得离家出走,不和对方说话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,任何一方不可因吵架而破坏家庭设施。过错一方要写出书面检讨,如不能达成谁是过错方的一致意见,双方都必须作出检讨。
第五章 赚钱与花钱
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财产共同治理,家庭财政由妻子具体经办。双方不得隐瞒各自的财政状况,不得私设小金库,每半年相互通报财政收支情况。
第二十条 本着为家庭着想的原则花钱,以俭约为准绳,每一笔大额花销(超过500元)需向对方报备,双方经相互商量后共同决定。遇有争议的,遵循第三条原则,1万元以下妻子具有最终决定权,1万元以上丈夫具有最终决定权。
第二十一条 在孝敬双方父母、亲人上,以做到礼仪、先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为准则,不得为了面子,铺张浪费,真诚胜过金钱。要以做到双方平均支出平衡为佳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本守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修改与补充。
第二十三条 夫妻双方必须熟读本守则,如发生忘记守则的情况,须罚抄忘记条款10遍。
第二十四条 本守则存在争议之处,由妻子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 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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